各县(市、区)科技局及各相关单位:
第六批市级科技特派员任期将于6月底结束,根据丽水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就做好我市第七批市级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第六批市级科技特派员项目验收工作
1.第六批市级科技特派员项目验收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委托各县(市、区)科技局组织实施。请各县(市、区)科技局在7月20日前完成本辖区内的第六批市级科技特派员项目验收工作。
2.项目验收严格执行《丽水市科技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需由有资质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财务审计报告。
3.科技特派员项目验收的审计费和专家评审费,各县(市、区)结合实际情况可从科技特派员项目经费中列支或由项目承担单位、县(市、区)科技局支付。
4.项目验收完成后,请各县(市、区)科技局通知科技特派员按要求在市科技局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
5.无特殊原因,7月20日前未完成项目验收的科技特派员不得列入第七批选派范围。
二、关于第七批市级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的安排
第七批市级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在遵从工作连续性基础上,注重供需结合、精准选派。同时深化改革、积极探索,进一步拓展选派特派员专业领域,将科技特派员服务延伸至二、三产业。
1.需求申报。各县(市、区)科技局依据省、市、县三级科技特派员乡镇(街道)全覆盖的原则,根据当地产业发展实际,提出科技特派员专业技术领域需求(附件1),需求不单局限于农业一产,可提出二、三产业及产业融合发展等需求。并于7月10日前汇总盖章后提交至市科技局农社处。
2.人员征集。第七批市级科技特派员将从我市各农业产业部门、高校、科研院所中选派,请各有关部门积极宣传,广泛发动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填报科技特派员推荐表(附件2),并于7月10日前提交至市科技局农社处。
3.需求匹配。市科技局根据各县(市、区)需求和科技特派员登记汇总情况,对科技特派员与入驻乡镇按专业供需择优进行有效匹配,并报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后公示第七批市级科技特派员人选名单。
联系人:孟月志 2051854 邮箱:330753159@qq.com
地址:丽水市灯塔街157号
丽水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