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浙科发规〔2020〕36号)文件要求,2021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已于近期开始启动申报。为顺利做好我市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和项目组成员等要具备申报资格要求,其申报项目要符合相关要求(具体详见《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网址为:http://kjt.zj.gov.cn/art/2020/7/8/art_1228971341_50134057.html

  二、申报时间要求

  为提高我市项目上报质量,市科技局将组织对拟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必要时将组织专家论证。各有关归口管理部门要强化主动服务,在规定时间内做好项目的组织推荐工作,对申请人和申报单位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协调做好材料填报,并将拟申报项目推荐简表(见附件)于7月31日前报至丽水市科技局农村社发与合作处,经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于8月5日前完成网上申报提交工作,市科技局将择优推荐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三、项目申报组织

  市科技局农村社发与合作处牵头组织2021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四、联系方式

  农村社发与合作处:李林 0578-2051816

  高新与成果处:黄立君 0578-2159471

  此次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归口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抓紧组织,并切实做好项目服务和审核把关工作。

  附件:2021 年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推荐简表

  丽水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