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经贸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科技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省级企业研究院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2020年省级企业研究院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要求

  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省级企业研究院的通知》。

  http://kjt.zj.gov.cn/art/2020/9/17/art_1229225203_3211441.html

  二、材料报送要求

  (一)为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切实减轻申报企业负担,企业研究院申报工作统一通过浙江科技大脑官网(http://www.zjsti.gov.cn)进行申报,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请申报企业用政务网帐号选择“法人登录”,进入“办事大厅”,选择“省级企业研究院认定”,点击“业务办理”进行填报。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见申报系统。

  如申报企业尚无政务服务网账号,请先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申报系统。(注册和登录过程中遇有技术问题,可咨询0571-88808880)。

  (二)各县(市、区)科技局会同发改、经信部门在网上做好申报材料初审工作,统一查询出具申报企业的环境污染、消防安全生产、税收和知识产权等方面有无违法行为证明。

  (三)申报材料需要填报的专职研发人员、研发场地、科研设备原值和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情况可截止至2020年6月底,其他申报数据截止到2019年底,相关数据须在专项审计报告中体现。近3年无环境、安全、知识产权和税务等违法行为是指2017年7月至申报前无上述行为。

  三、申报时间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经贸局于2020年10月15日前完成申报材料初审工作并及时提交。

  联系人:高新与成果处(基础处) 余杨

  联系电话:0578-2051811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灯塔街157号510室

  丽水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