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绿色发展的二十六条意见》(丽委办发〔2019〕52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市区生态工业发展若干意见》(丽政发〔2016〕79号)有关规定,我局决定自即日起启动2019年度第一批科技口资金兑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在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财政体制属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被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的企业,名单见《2019年度第一批科技口资金兑现明细表》

  二、兑现申请材料

  1.《信用承诺书》

  2.《申请承诺书》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兑现申请要求及受理时间

  1.如实提交兑现申请材料,对弄虚作假手段骗取补助资金的,将按照相关规定纳入失信行为记录,追回财政资金。对涉及违法的企业,追究其法律责任。

  2.兑现材料需将原件扫描后以PDF格式提交至邮箱:1229651213@qq.com

  3.相关材料请于2020320日前完成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今后不再受理和补助。

  联系人:   电话:0578-2600130/15805789111

  地址: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谷大道2381702室

  附件:2019年度第一批科技口资金兑现明细表《信用承诺书》申请承诺书》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贸易

  202039日


附件

附件1:2019年度第一批科技口资金兑现明细表.xls


附件

附件2:信用承诺书模板.doc


附件

附件3:申请承诺书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