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企业: 

  根据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关于丽水市本级2020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通知》(丽经信〔2020〕23号),为做好丽水市本级软件新动能培育,加快重点项目实施,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丽水市本级软件新动能培育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对获得投资基金支持、掌握核心技术填补国内空白的项目将予以优先立项。 

  2.重点技术创新和应用发展项目(工业软件、工业互联网、5G、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服务、互联网平台经济等)将予以优先立项。 

  3.已列入市、区财政资金其他专项支持项目不得重复申请。 

  4.一个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主要投资须在2019年6月1日以后,原则上在2020年底前完成。 

  二、项目的申报程序和时间 

  项目申报单位于2020年6月28日前向开发区经贸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项目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单位按以下顺序准备申报材料,按A4型纸张尺寸装订成册,一式六份报开发区经贸局1701办公室,同时报送与纸质申报材料一致的电子版材料(光盘)一份。 

  1.丽水市本级软件新动能培育重点项目申请表(附件1); 

  2.公司本年度截至申报期和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3.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2); 

  4.其他与项目申报有关的证明材料。 

  四、联系方式 

  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开发区经贸局联系。联系人:严柳燕,联系电话:2600113。 

  附件:1.丽水市本级软件新动能培育重点项目申请表 

  2.项目申报承诺书 

  开发区经贸局 

  2020年6月17日 


附件

附件1丽水市本级软件新动能培育重点项目申请表.docx


附件

附件2项目申报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