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商、建设局,丽水开发区经贸、建设局:
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丽水市建筑业企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丽水市范围内符合《丽水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丽经信技术〔2020〕58号)文件要求的建筑业企业。
二、申报程序
1.申请认定企业登录浙江政府服务网(https://oauth.zjzwfw.gov.cn/login.jsp), 按要求上传《丽水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等材料。同时向属地经信主管部门报送《丽水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丽水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企业2019年度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等有关材料。
2.各地经信、建筑部门对企业提供材料进行初审,做好申报材料真实性审核工作(同时提供申报企业有无违反海关、税收、环保、安全、严重失信等法律法规行为的相关证明),于11月13日前行文上报市经信局产业投资处和市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处,申请材料要求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稿)。
附件:丽水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28日
(联系人:市经信局郑美贞,联系电话:2095051;市建设局李潇,联系电话:2106708。)